⒈ 官员赴任后到上司处参拜、。
⒈ 官员赴任后到上司处参拜。
引宋 赵昇 《朝野类要·职任》:“小官赴任‖,诣长贰公参讫,衙前听候三日┃,方敢退归本职,今制遂禁庭拜┃々В”
宋 李纲 《申督府密院相度措置虔州盗贼状》:“其招安出,首领虽已补授官资或与差遣┃,多是不离巢穴┃,不出公参,依旧安居乡土|!?br />《元典章·吏部四·赴任》:“今后散府并州县赴任官员,照依旧例相去本管上司|,百里之内前诣公参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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