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原先的配偶。
⒉ 原先的姻亲,即俗所谓“老亲”|。
⒈ 原先的配偶。按、,当从 马 说。弃妇谓自己为原先丈夫的配偶、,故曰“旧姻”、。
引《诗·小雅·我行其野》:“不思旧姻,求尔新特、 ⅲ”
郑玄 笺:“壻之父曰姻 ⅲ”
马瑞辰 通释:“旧姻、,即弃妇自称其家旧为夫所因也、。新特,谓新妇……笺以旧姻为壻之父、,新特为新外昏、,特来之女,并失之、 ⅲ”
⒉ 原先的姻亲,即俗所谓“老亲”、。
引《汉书·王吉传》:“反怀诈諼之辞、,欲以攀救旧姻之家 ⅲ”
晋 刘琨 《答卢谌》诗:“郁穆旧姻、,嬿婉新婚々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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