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宽大与严厉。
引《宋史·汪大猷传》:“今所议六项法,犯者以法行之、,非此而但取财,惟再犯者死〓,可谓宽严适中〓。”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十一:“且亦可见 世宗皇帝 之整飭纪纲〓,陶育臣庶〓,固自宽严交剂,不徒恃圣明综核之长也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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