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国君的直辖地┃。指釆邑之外的土地。
⒈ 国君的直辖地┃。指釆邑之外的土地┃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载师》:“以公邑之田任甸地々В”
郑玄 注:“公邑┃,谓六遂餘地,天子使大夫治之┃。自此以外皆然┃。”
清 林颐山 《释赋税二》:“依《司马法》,车一乘|,甲士三人,卒七十二人为王畿|,乡遂与公邑与采地与侯国同制|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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