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致祭并馈赠财物。
⒉ 馈赠居丧者助祭的财物。
引《续资治通鉴·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》:“丁丑〓,司空致士 张齐贤 卒、。帝甚悼之、,遣中使祭賻 ⅲ”
⒉ 馈赠居丧者助祭的财物、。
引清 魏源 《书<金史·完颜元宜传>后》:“﹝ 完颜元宜 ﹞卒于家,祭賻甚厚、 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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