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致祭并馈赠财物〓。
⒉ 馈赠居丧者助祭的财物。
⒈ 致祭并馈赠财物|。
引《续资治通鉴·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》:“丁丑|,司空致士 张齐贤 卒。帝甚悼之,遣中使祭賻。”
⒉ 馈赠居丧者助祭的财物|。
引清 魏源 《书<金史·完颜元宜传>后》:“﹝ 完颜元宜 ﹞卒于家,祭賻甚厚|!?/span>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|,如有冒犯|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