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代御史有台院┃、殿院、、察院之分,由台院一名年资最高者主杂事,谓之“杂端”;凡公堂会食‖,都不谈笑‖,如杂端先笑,则三院之人随之大笑‖,谓之“烘堂”‖。见唐赵璘《因话录·征》。后因以“烘堂大笑”形容满屋的人同时大笑‖。
⒈ 唐 代御史有台院‖、殿院‖、察院之分,由台院一名年资最高者主杂事‖,谓之“杂端”‖;凡公堂会食,都不谈笑‖,如杂端先笑‖,则三院之人随之大笑,谓之“烘堂”‖。见 唐 赵璘 《因话录·徵》‖。后因以“烘堂大笑”形容满屋的人同时大笑。 宋 欧阳修 《归田录》卷一:“冯相‖、和相 同在中书‖。一日, 和 问 冯 曰:‘公靴新买‖,其直几何‖?’ 冯 举左足示 和 曰:‘九百 ’ 和 性褊急〓,遽回顾小吏云:‘吾靴何得用一千八百〓?’因詬责久之〓。
引冯 徐举右足曰:‘此亦九百 ’於是烘堂大笑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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