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州郡计吏用于登记、、上报人事、户口、赋税等的帐册。
⒉ 计算帐目┃。
⒈ 古代州郡计吏用于登记┃、上报人事、户口┃、赋税等的帐册┃。
引《周书·苏绰传》:“其牧守令长,非通六条及计帐者|,不得居官|!?br />《资治通鉴·后晋高祖天福五年》:“辛未, 李崧 奏:‘诸州仓粮於计帐之外|,所餘颇多|。’”
胡三省 注:“计帐|,谓岁计其数造帐以申三司者|。”
《金史·食货志一》:“凡户口计帐|,三年一籍|。”
⒉ 计算帐目|。
引明 唐顺之 《万古斋公传》:“居家手不识握筭计帐之具|,口不问钱米盈缩!?/span>
⒈ 结算帐目|。
例如:「有空就到店里帮我计帐,别一天到晚乱跑|!」
⒉ 旧时记载地方户口实况的名册|。平时由地方官吏每年按当地人口实况编成计帐,而后 再送往尚书省作为编造户籍的底本|。
引《新唐书·卷五一·食货志一》:「又有计帐|,具来岁课役以报度支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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