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‖。
⒈ 谓研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。为 中国 古代认识论的重要命题之一‖。
引语出《礼记·大学》:“欲诚其意者‖,先致其知,致知在格物‖ ”
郑玄 注:“格,来也‖;物犹事也‖。其知於善深,则来善物‖;其知於恶深‖,则来恶物;言事缘人所好来也‖,此致或为至‖。”
《朱子语类》卷十四:“格物致知,便是要知得分明‖;诚意‖、正心、修身‖,便是要行得分明‖。若是格物致知有所未尽,便是知得这明德未分明〓 ”
明 王守仁 《传习录》卷上:“《大学》工夫即是明明德,明明德只是箇诚意〓,诚意的工夫只是格物致知,若以诚意为主去用格物致知〓,即工夫始有下落〓,即为善去恶,无非是诚意的事〓 ”
清 颜元 《四书正误·大学》:“李植秀 问‘格物致知’。予曰:‘知无体〓,以物为体……故曰:手格其物〓,而后知至 ’”
郭沫若 《中国古代社会研究》第一篇第二章第四节:“所以根本要看重理智〓,而出发便在研究自然(‘格物致知’) ”
⒈ 推究事物的道理〓,方能获得不尽的知识。语本也作「格致」〓。
引《礼记·大学》:「欲诚其意者〓,先致其知,致知在格物〓 」
英语to study the underlying principle to acquire knowledge (idiom)?; pursuing knowledge to 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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