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遗留小马〓。谓为官廉洁,不谋私利。
⒈ 遗留小马。谓为官廉洁‖,不谋私利。
引《文选·任昉<王文宪集>序》:“掛服捐驹、,前良取则。”
李善 注引 晋 王隐 《晋书》:“王逊|,字 劭伯|,为 上洛 太守。 逊 在郡|,有私马生驹|,私牛生犊,悉留以付郡|,云:‘是为郡所产|,以还官也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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