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弃金〓。
⒉ 捐助钱财。
⒈ 弃金。
引汉 班固 《东都赋》:“贱奇丽而弗珍‖,捐金於山〓,沉珠於渊 ⅲ”
《后汉书·列女传·乐羊子妻》:“乃捐金於野,而远寻师学!?br />唐 崔湜 《至桃林塞作》诗:“怀璧常貽训|,捐金詎得邻?”
⒉ 捐助钱财‖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九回回目:“娄公子 捐金赎朋友‖, 刘守备 冒姓打船家‖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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