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卑贱的称谓,与尊称相对。
⒈ 卑贱的称谓|,与尊称相对。
引《方言》第三:“臧、、甬、侮、、获、,奴、婢贱称也┃々В”清 李调元 《南越笔记·广东方言》:“广州 谓平人曰狫,亦曰獠┃,贱称也々В”清 邹容 《革命军》第五章:“奴隶者┃,与国民相对待,而不耻於人类之贱称也┃々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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