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大河。
引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河水四》:“余以为鸿河巨瀆,故应不为细梗躓湍〓;长津硕浪、,无宜以微物屯流、。”清 侯方域 《定鼎说》:“疏迤水道┃,爰以涌泄龙势┃,肇啟鸿河,锡嘉名为 秦淮┃々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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