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时田宅买卖、典当或赠与所办的过户或转移产权手续┃。
⒈ 旧时田宅买卖┃、典当或赠与所办的过户或转移产权手续。
引《文献通考·征榷六》:“乞詔有司应民间交易并令先次过割而后税契┃,凡进产之家限十日缴连小契……如不先经过割┃,不许投税。”
《元典章·户部五·官田》:“兑田随即过割┃,承佃人依数纳租┃。”
吴晗 《朱元璋传》第五章一:“凡买置田地┃,必须到官府登记及过割税粮┃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┃,仅供学习┃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┃。
Copyright © 2025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